美国移民知识:美国移民专业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2014/05/20 文章来源:美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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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美国移民常用名词解释。Passport、Visa、I-94、居留身份、永久居民、非移民与非法移民、签证延期、COS、AOS、美国华侨或美籍华人、INS、USCIS……

即护照,是一国政府为其公民颁发的一种在国家间使用的官方身份证明。护照被分为不同的种类。主要分为公务护照和因私护照。公务护照里外教护照持有人在国外享有的权利最大。护照都要有一定的有效期。护照过期,使其失效而不被外国承认。护照有效期不满六个月的,接受国可以拒绝持照人入境。护照的签发、延期或更换必须联系其本国政府或驻海外机构。
Visa
即签证,是一个国家发给其他国家的公民进入签证国的一种许可或特许。签证分为很多种类,而且不同的国家对同一类型的签证的称呼或代号不同。如观光签证在美国称为B-1/B-2签证,而中国使馆发给外国人到中国的旅游签证被称为L签证。因为签证是一种许可或特权,它可以随时被签发机构取消或收回。如赴美国的签证,有美国国务院下属的驻外使领馆签发。使馆签发了签证,并不等于持签证人一定可以进入美国。美国移民局可以拒绝任何他认为不应进入美国的外国人。签证都有有效期,有效期的长短不一。有的只允许入境一次,有的可以多次往返。
I-94
即出入境卡,是一张在飞机上填好,入境时由海关移民官盖章签时间的小卡片,一般直接订在持卡人的护照里。这张小卡片对在美国的外国人非常重要。如果说签证是美国政府允许赴美的许可证,I-94卡就是这种许可证的延伸,决定持证人待在美国的身份和时限。I-94记录入关地点、签证种类、入关时间和允许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也就是该处境的时间。按照规定,持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的任何人,无论其他文件或证件的有效期如何,在美国合法居留期限均以其I-94入境卡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果准备在美国转换成其他身份或申请居留延期,申请一定要在I-94到期前递交到移民局,否则应该在到期日之前离开美国。如果申请获准,其批准件下面会附有新的I-94卡,上面标有新的到期时间。
居留身份
根据移民和国籍法,每一个在美国的人都有一种身份,这种身份视他(她)的出生地、父母、就业情况或是获得的签证类别等而定。居留身份决定了在美国的权利和地位。居留身份包括:美国公民、永久居民、非移民、受庇护者、非法移民等。签证与身份的区别
签证(Visa)是进入美国的文件,为看得见的有形证件。签证只能由美国的海外领事机构签发。此外,签证也代表持证人在美国的某种活动资格,也就是说,获得签证即同时获得进入美国的基本资格(并不保证一定能进入美国和在美从事某种活动的身份。而“身份”(Status)则是在美国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美国移民局所管辖的即是外国人在美国活动的权利或状态。因此,获得某种“身份”只是获得了在美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而不等于获得了自由出入美国的权利。
永久居民
即绿卡持有者,亦即所谓的移民,是指获得了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以在美国永久居留、学习、生活和工作,并同时保有他们原来的国籍。
非移民与非法移民
非移民,是指为某一特定目的获准赴美暂时居住的人。他们赴美的目的包括旅游、考察、读书、伴读、工作和参加训练计划等。非法移民,即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是指那些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文件的外国人(主要是偷渡客),他们或是没有持任何入境文件非法进入美国,或是持有虚假证件进入美国;还有大量的逾期居留者(超期不归),或是违反其原有的居留身份而从事其他活动者,如非法打工。
签证延期
通常是指“同一签证身份的延期”也就是“同一居留身份的延期”。短期居留身份的延期通常是很有限度的。要想能长期留在美国,必须要考虑到改变身份,即:由短期身份改为较长期身份;由较长期身份改为长期身份;由长期身份改为永久身份。
COS
是Chang of Status的缩写,即转换身份,是指从一种非移民身份改变为另一种非移民身份。申请转换身份的申请必须在目前持有的身份没有到期之前递交到移民局。如果移民局不批准转换身份的申请,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美国,否则被视为非法居留或逾期居留。一旦变成非法居留或逾期居留,就很难再在美国转换身份。转换身份必须在原身份到期前提出申请,如果原身份已经过期,就失去了在美国境内转换身份的机会。
AOS
是Adjustment of Status的缩写,即调整身份,是指在美国境内从非移民身份调整为移民身份。调整身份的申请表就是常见的I-485。能否递交调整身份的申请要看移民名额排期有没有排到。只要递交了调整身份的申请,就可以申请工作许可证和回美证,也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而不需要其他身份或签证来维持身份。调整身份视外国人取得美国永久居留身份(绿卡)的最后一道程序。一旦移民局批准调整身份的申请,申请人便取得了永久居留身份。
美国华侨或美籍华人
美国华侨是指拥有美国绿卡的中国人,其国籍还是中国籍;美籍华人是指已放弃中国国籍、入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的中国人。
INS
是the U.S. Immigration and Naturalization Service的缩写,是指原隶属于美国司法部的美国移民暨归化局,简称移民局,“9.11”后被肢解分拆,主要部分归入“9.11”后新组建的美国国土安全部,还有一部分功能仍然留在了司法部。
USCIS
即BCIS,是Bureau of Citizenship andImmigration Services的缩写,是指“9.11”后新组建的隶属于美国国土安全部的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现在人们所说的移民局即指该部门。
美国国务院(the U.S.Department of State)
相当于我国的外交部,主管外交事务和境外使领馆。美国国务院透过其在全世界的使领馆执行移民法。就移民事务而言,使领馆的最大功能是审核与发放移民与非移民签证。
“回美证”与“再次入境许可”
任何在美调整身份者,如有急事需要离开美国,必须获得批准,方可离境后重新返美。这一申请程序在法律上被称为“预先假释”(Advance Parole),即指在申请调整身份的外国人在没有签证或身份的状态下,事先提出申请准许返回美国。“预先假释”只能用于调整移民身份获准前申请的一种许可。这同“再次入境许可”(Reentry Permit)是完全不同的。“再次入境许可”是供永久居民需要较长时间(两年之内)离开美国再返回美国之用,虽然也有人称之为“回美证”。
归化入籍
一般是指持有美国绿卡的外国人根据美国移民和国籍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一定程序宣誓加入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归化美国的公民在与美国出生的公民享有同样的权利,是指前者不能竞选美国总统。美国拥有开放的归化政策,获得永久居留权满五年且累计在美国居住两年半以上、一次离境不超过半年的外国人都可以申请归化为美国公民。
文章来源:美房吧
发布时间:201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