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678-009
今日上市:
昨日成交:
房源总量:
热门城市
洛杉矶 纽约市 西雅图 旧金山 曼哈顿 尔湾 波士顿 亚特兰大 圣荷西 奥兰多 西棕榈滩 迈阿密 新港滩 檀香山市 格林威治 拉斯维加斯 华盛顿 贝尔维尤 奥斯汀 费城 休斯顿 法拉盛 奇诺岗 芝加哥 山景城 帕罗奥图 达拉斯 罗利 柯克兰 波特兰 坦帕 萨克拉门托 克利尔沃特 厄齐沃特
X

官方微信公众号:美房吧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获得最新美国房源&房产资讯。

X

微信分享当前资讯

扫描二维码,微信打开,分享给好友

投资美国房产,这些陷阱一定要避开!
发布时间:2017/05/13 文章来源:网络
分享
公众号
导读:
美国房产
一些中介公司往往利用投资者不了解国外政策、语言不通、海外信息沟通不畅、维权困难等问题,设下种种陷阱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国内卖房赴海外抄底”、“北京一套房换美国6套房”“收益率高达40%”……类似的广告让很多投资者为之心动。但是曾经有过投资海外买房的诸多人士,均以亲身经历告知,投资海外房产遇到的“坑”数不胜数。

一些中介公司往往利用投资者不了解国外政策、语言不通、海外信息沟通不畅、维权困难等问题,设下种种陷阱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
陷阱1  未获预售批准就卖房
有的国外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海外房产,在尚未取得当地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就出售给中国买家,一旦此类房产长时间无法通过当地政府批准,中国买家就难以获得合法产权。
真实案例:

去年夏天,凌先生参加了某知名财经专家做的海外投资讲座,得知北京一家经纪公司正在推出美国酒店投资项目。“当时我觉得有财经专家为项目‘背书’,应该是值得信赖的。”但凌先生没有想到,他为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几天后,凌先生来到这家经纪公司,接待人员对他热情推介。“只需交40%的首付款,剩余的60%我们帮你办理贷款。”凌先生被告知,该项目每年会有高达12%的年收益率。“五星级酒店有专人打理,对方包租20年,到期后还可以回购,相当于用40万美元的首付款撬动了20倍的杠杆,实际收益率近25%。”

凌先生当即与其指定的美国某公司签署了包括买房、包租、回购在内的3个合同,交纳了10万美元的定金。

事后凌先生心里却有点隐忧,便通过在美国的律师朋友帮忙查询这个项目,结果发现很多问题:“有几点是严重违反美国法律的,首先是在美国卖房需要政府出具的公开报告,但他们当时没有;其次美国规定收到的款项应该打到第三方监管的账户上,而不能打到公司的账户上;而且美国规定收取意向金,只能是房价的3%,而不是首付40%。”

凌先生告诉记者,他先是通过美国的律师向美国某公司发出了律师函,然后开始了与经纪公司交涉的曲折过程。最初对方非常强硬,利用各种办法拖延退款,但凌先生坚持不懈,在国内也请了律师,耗费了大量精力去交涉退款事由,终于拿回了10万美元。


陷阱2  包租竟然变成无人租
除了政策风险,很多海外房产项目号称通过包租返利等方式,使买房者的投资年回报率可达到15%至25%。

涉足过海外房产交易的业内人士弗先生告诉记者,有的公司并不能保证资金安全,投资人的购房款没有被用于投资项目土地建设,此外投资者购买的海外房产如果难以出租,代理机构会用后来的投资者的钱款支付之前投资者的包租返利,形成了脆弱的资金链,一旦发生断裂,返利会化为泡影。

真实案例:

3年前,戴女士与北京一家国际投资咨询公司签订了房产预订协议,在该公司推介下,她与美国一家公司签订合同,以相当于30余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了位于美国中部地区某市的一间公寓。戴女士付给咨询公司1万元定金,而购房款则通过银行转账打到了咨询公司法人账户上。

“当时对方承诺包租,有固定收益,回报率很高,业主只需要承担物业税等即可。”但戴女士买了房子以后却并没有按期拿到租金回报。经了解她发现,这套房产位于郊区,位置偏僻、周边人口稀少,很难出租出去,房子只好空置。

而当地房产的税费很高,戴女士不仅没有租金回报,反而拖欠了包括物业费等在内的大笔费用。物业公司警告她,如果拒不交纳欠费,其房产有可能被没收。
 
2015年,戴女士等多名购房者在美国当地法院对房屋开发商等提起了诉讼。后该案调解解决,戴女士只获赔了6000美元。随后,戴女士将北京的国际投资咨询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房产预订单并退还购房款。

但法院驳回了戴女士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戴女士与某咨询公司所签订的房产预订单,实为咨询公司为戴女士提供的居间合同。

该合同明确约定正式购房合同由戴女士与第三方签订,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权利义务不应向咨询公司主张。咨询公司提供了居间服务,戴女士也订立合同购买了房屋,因此要求解除预订单缺乏依据。

业内人士指出,过高的投资回报率意味着很大的投资风险,因此承诺超高的投资回报率,很有可能存在虚假宣传。


陷阱3  中介低价购进加价卖出
让李先生郁闷的是,他为女儿移民在葡萄牙购买的房子,竟然是中介以低价抢先购买后,再加价两倍卖给他的。

李先生是2013年8月与北京某咨询公司签订的委托办理葡萄牙投资移民服务协议,后又与该公司指定的葡萄牙律师签署了《委托书》。

之后,李先生得知,其所购的房屋是另一家公司两名员工以18万余欧元当日购买后以55万欧元的价格卖给他的。而这家公司与李先生委托的某咨询公司关系紧密。

“购房过程是咨询公司与当地律师及倒卖者合作完成的。”李先生气愤地说,经评估最终确定该房屋的市场价值为35万欧元,他实际损失20万欧元。

李先生认为,他所持有的证据足够证明正是由于某咨询公司未能诚信协助购房,导致其损失。“抢先购买房屋再卖给我们,给我们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在此过程中,咨询公司未向他及家人告知房源的真实情况,包括卖房者身份、二手房、真实价格等。

咨询公司的答复是,他们对客户的义务只是协助移民,并没有帮其购买房屋。虽然李先生将咨询公司告上了法庭,但法院未能支持他要求咨询公司赔偿损失的诉求。法院认为李先生委托葡萄牙律师买房,故该律师签署的合同可以视为是原告真实的意思表示。

而另一位购房者万女士比李先生幸运,拿到了部分退款。2014年,万女士与另一家咨询公司签订了葡萄牙居留签证委托合同。咨询公司为万女士设计的方案为购买葡萄牙当地的房产,作为不动产投资,从而符合办理居留签证的条件。

合同签订后,万女士在咨询公司的全程安排下,前往葡萄牙购买了一套房产,房价款为53万欧元,其居留签证也办理完毕。


但次年2月,万女士及其家人前往葡萄牙度假,与邻居沟通中获知,她购买的房屋的价格远远高于该房屋的实际价格,该房屋实际价值仅为35万欧元。

万女士遂将咨询公司告上了法庭。后法院判决咨询公司补偿万女士7万欧元。律师建议要书面约定国内中介承担连带责任。

目前房屋中介乱象丛生,不少国内中介在购房国家申请以购房为主营业务的外壳公司。国内实际控制人安排国内客户将购房款打入外壳公司,并和境外机构签订购房合同。

一旦客户资金一去不复返,客户通过合同无法向国内中介追偿。因为合同的签订主体在境外,客户也很难通过域外诉讼来挽回损失。另外,在大多数国家,涉及不动产纠纷一般管辖权属于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所以,国内购房者身处国内,很难通过国内法院寻求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律师建议,投资者应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对于开发商派发的宣传册、广告彩页或者其他宣传资料应妥善保存,签订购房合同时,对于开发商承诺的条件,也可以要求纳入合同中。

一定要在置业前进行实地考察,全方位了解所购房产的设置及周围环境。并了解当地房产市场,预防中介层层加价、隐瞒与欺诈等行为。海外房产市场服务分工相当细,建议聘请当地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此外,购房者应将定金及后续房款放到公证公司或由银行进行统一管理,建立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制度,不直接付款给业主,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来源: 新西兰先驱报中文网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17/05/13

市场与合作

更多 >

房源推荐

更多 >

在线客服

诚邀投资者
contact@meifang8.com
中国咨询热线
4001-678-009
周一至周日
早8点--晚10点
美国咨询热线
+1 858-429-5888
微博 @美房吧 扫一扫
关注美房吧微信